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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:正式施行《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》


罗超/安康日报/20230601


    我市日前举行《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》立法制定情况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。

    据悉,《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经在2022年8月30日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,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,于6月1日起施行。

    《条例》共九章九十七条,包括总则、物业服务区域、前期物业服务与管理、业主和业主组织、物业服务、物业的使用与维护、监督管理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《条例》坚持权责一致、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,平衡把握各方利益关系,围绕公开信息、细化程序、规范服务、加强监管、保障权益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,为规范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立下了规矩。尤其是以法的形式确立党建引领、属地管理、部门监管、社区治理的管理架构,把党建引领贯穿物业管理之中,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,是我市物业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制度性重构;以法的形式确立前期物业收费规则、业主大会筹备组建及解散规则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的公示更新制度、物业失管状态应急管理制度、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规定、多元矛盾化解机制等,直面我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活动中实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体现了安康市情特色和责任担当。

    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,市住建局下一步将加大宣贯力度,完善相关配套政策,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和物业行业监管,坚持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建设,着力解决当前住宅小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,提高物业服务管理水平,保障和促进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法治化、市场化、社会化发展。


阅读: 2141 次     2023-6-2 14:38:00